法院新判決可能導致危險重犯被釋放
上週維州上訴法院的判決可能導致未來危險受刑人免於監禁刑責並被釋放回社區做社區服務。
法院所引用的裁定判決原本專給不太嚴重的罪犯使用,而現今可能也可引用在像是嚴重傷害罪、侵入他人家中犯罪、蓄意重傷罪、兒童性虐、強暴以及謀殺等重罪犯身上。
這意味著原本應被監禁在監獄裡的受刑人反而會被重新釋回社會。 即使社區服務要求受刑人在監督下完成勞動服務, 但受刑人依然可以自由的居住並生活在社區中。
令人擔憂的是在那樣的環境這些受刑人很容易再一次的犯罪。
自由黨現已呼籲政府正視這判決所帶來的嚴重骨牌效應並就此展開審查,如有必要亦不排除推動修法來介入判決以確保社區民眾可以得到適當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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