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長可能涉及挪用公款醜聞

在此根據上週報紙報導有關維州工黨和州長 Daniel Andrews 可能涉即以聘用議員辦公室人員為名而行雇用黨部競選活動組織人為實的新聞事件稍做解說。

整起事件為何會違法可能許多人還不甚了解。澳洲法制體系嚴格,對政治人物的規定尤其如此。 所有議員辦公室人員皆由政府議會所聘用,目的在於協助議員更有效的服務地方。

因此任何政黨皆禁止把議會代替納稅人聘用的工作人員或經費挪用在競選活動,也不可以讓任何競選活動的費用由議會或納稅人買單。

 

公私必需嚴格分明是澳洲政治體系的基本要素,也因此當報紙報導工黨和州長Daniel Andrews 可能涉及違法挪用公款在黨部競選活動時才會引起軒然大波。

有鑑於此次報紙的新聞,自由黨領袖 Matthew Guy 已提出就此一事件做出詳細的調查。務必了解清楚每筆經費的流向才能給納稅人一個交代。